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信息与高考数据对接校对工作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3/18】  【来源: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作者:cc】  【点击次数:】  【 关 闭 】

各县(市)教育局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和市区各高中学校: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考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学生信息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高考电子档案的准确性及院校填报。为了确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2016届学业水平考试不合格成绩确认表”(以下简称“不合格成绩确认表”)、“2016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对接结果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信息核对表”,高考应届数据库有而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库没有)、“2016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对接姓名核对表”(以下简称“姓名核对表”,高考应届数据库与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库身份证号一致但姓名不一致),以便对对接不上的学生信息做进一步校对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对要求

(一)不合格成绩确认表

如果不合格成绩无误,要求每个学生或家长在备注栏填写“成绩无误”并签名;如果不合格成绩有误,要求每个学生或家长、学校在备注栏注明有误学科和正确成绩并及时联系省考试办。上报材料时需附成绩证明,如果属于休学复学原因造成成绩有误,还需附考籍变更表。无法联系的学生由学校在备注栏填写“成绩无误”并签名。对于多数科目成绩优秀而某一科不合格、缺考、成绩为零的学生要重点核对,并在备注栏写明不合格原因。

(二)信息核对表

如该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需将学业水平考试号用红色正楷字体在学业水平考试号栏内注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身份证号是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出错还是高考报名时出错(同时需注意校对学业水平考试姓名与高考报名姓名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正确姓名);如该生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需在学业水平考试栏注明“未参加”,并在备注栏注明该生实际情况(如中职学生、师范学生、社会考生、返乡高考等)。

(三)姓名核对表

直接用红笔在正确姓名栏写出正确的姓名,如姓名改动较小,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如姓名有较大改动,需在本页背面粘贴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两个名字系一人的户籍证明,如因生僻字造成高考报名姓名与学业水平考试姓名不一致,可直接用红笔将学业名中的生僻字添加或划掉。

二、时间安排

3月30日,市区各高中学校向市教育考试院报送“不合格成绩确认表”、“信息核对表”、“姓名核对表”至市教育考试院。

4月1日,各县(市)考试办报送“不合格成绩确认表”、“信息核对表”、“姓名核对表”至市教育考试院。

4月5日,市教育考试院报送“不合格成绩确认表”、“信息核对表”、“姓名核对表”至省学业水平考试办。

4月6-14日,进一步核对部分对接不上学生的信息。

4月15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考数据最终对接。

三、上报材料要求

以县(市)为单位装订成册,并且按照“不合格成绩确认表”、“信息核对表”、“姓名核对表”依次排列,中间不得缺页,不存在未校对信息,同时须经学校、县(市)教育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考试办公章。

请各县(市)考试办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辖区内的各学校认真校对确认,按时上报,以保证高考电子档案的准确无误。如果因不按时上报造成高考电子档案无法生成,进而影响考生志愿填报和高考录取的,由具体负责人承担责任。

 


合肥市教育局

2016年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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