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次数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4/3/12】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SysAdmin】  【点击次数:】  【 关 闭 】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新形势,加强考试安全管理,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3〕39号)的精神,我省自2015年起,由原一年三次自学考试(1月、4月、10月),调整为一年两次(4月、10月),1月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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